初婚初育证明没有被国家取消的,不过有的区域申请办理业务时,不需要初婚初育证明等证件的;有的地方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时,或者办理生育服务证需要提供当事人的初婚初育证明。分析如下:
一、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需证件:
1、本人(女方)户口本;
2、本人(女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照1张;备注:不一定非得本人去,本人如不能亲自去的,也可把所有证件邮寄给亲属,托其代办。扩展资料:
一、夫妻双方在办理准生证时,需要双方各自户口所在单位会出示初婚未育证明,这样拿着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体检证明等,才能到当地的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二、初婚初育证可以到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开具此证明。若不在户口在地居住,当地居委会无法了解其婚育情况,则需要所在单位开具初婚初育证明信,并带着有关证件,来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1、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男方户口簿原件,男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的个人,只能拿到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人才中心公章即有效)
2、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内容:证明,某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登记结婚,属于初婚未育未抱养。特此证明。)需盖单位公章
3、人才中心开具的婚育证明(内容与公司出具的差不多,人才中心有统一格式),加盖人才中心公章。
4、带上以上资料交给社区居委会,换取一张加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婚育证明,然后拿到所在街道计生办加盖员当街道计生办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