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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屋拆后重建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0-08-25 四川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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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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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老祖屋拆后重建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权益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  婚姻法有规定,婚后取得财产和住房,不管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  所以,拆除祖屋修建新房子,只要办理的房产证是夫妻俩一方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文
    8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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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重建不用报批吗
老房子重建是需要报批的。具体的程序是,相关人员需要去当地土地局、所、住建所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并提交重建的理由,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房屋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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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商品房屋预售合同书范本请问其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乃特殊性质之买卖契约,意指商品房预售者与预购者以书面协定方式,约定预售者在预定时期内将已竣工之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予预购者,而预购者向预售者支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收商品房。
在评断此类合同效力时需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各方主体资格合乎法定要求。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参与主体具有特定性,预售方通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亦可为各类法人等具有缔约能力的实体,故非任何人均有资格成为预售方并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方须为依法成立且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鉴于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唯有预售方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具备预售许可资格,其与预购方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若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合同应被视为无效;
但如在诉讼提起之前,出卖人已经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合同可被判定为有效。
其次,合同各方意思表示真实。
再次,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
最后,合同标的物明确且可行。
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为确保合同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亦应具备可行性。
例如,预售的商品房必须明确施工进度、竣工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装修标准以及平面图或户型图等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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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和隐瞒罪没有获利哪个严重
[律师回复] 解析:
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选择对判决结果至关重要,需要经过具体分析。
比如,假设行为人提供的银行卡或者收款码不仅被用来实施上游犯罪行为,而且还被用来转移赃款的话,那么对于行为人来说,他是基于一种概括性的犯罪意图而实施了提供银行卡、收款码这样一种行为,因此,这可以被视为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典型案例,即想象竞合,应根据法律规定,以最重的罪名进行处罚。
另一方面,如果行为人提供的银行卡或收款码在犯罪行为完成之前就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并且行为人还按照上游犯罪分子的指示再次转移资金或者线下提取现金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部分来看待。
首先,提供银行卡、收款码等行为构成帮信罪;
其次,再次转移资金、线下取款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行为之间相互独立,因此应该按照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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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前的房屋予以重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房屋拆除后重建的,重建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改建、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添附的,房屋仍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添附部分的价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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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贪污五千元会从重处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触犯贪污罪行者,按其情节轻重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进行如下具体的处罚规定:
首先,对于贪污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存在其他较为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将面临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须承担相应罚金的处罚;
其次,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更为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将面临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须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最后,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将面临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须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
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将面临处以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须承担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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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祖屋拆除怎么补偿?
农村祖屋拆除怎么补偿,是需要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进行综合的补偿的。而且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对于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还需要考虑到安置人员所产生的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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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困人员供养证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申请成为农村五保户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者,应自行向所属村民委员会递交申请;
其次,若由于年龄尚幼或智障影响无法表达自身意愿,可委托村民小组或其他村民代表为其申请;
再次,经过村民委员会公开公正的评议之后,如符合相关条件,则需在本村范围内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至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
第四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评议意见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须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及相关资料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最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也需要在收到审核意见和相关资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审批决定。
对于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者,将颁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拒绝原因。
此外,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详尽的调查核实。
如有必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亦有权进行复核。
申请人、相关组织或个人均需积极配合,接受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当五保供养对象不再满足法定条件时,村民委员会或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及时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注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同样地,五保供养对象离世后,丧葬事宜处理妥当,村民委员会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仍需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方能注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法律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
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
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房子拆迁户口不在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中户口未在此地的人员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
而对于房屋拆迁补偿金额的确定,这个职责应当归属于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该部门应该在适当的时候发布有关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的公告。
在这其中,涉及到的补偿方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亦可选择以房屋产权进行交换。
此外,对于已办理营业执照的商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性用房,其补偿方式应按照商业用房的性质进行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商业用房的补偿金额相较于住宅用房而言,通常会更高,因为它还需考虑到停产停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期间的费用以及安置等多个因素。
因此,我们建议您积极争取自身权益,如若发现补偿金额过低或补偿方案存在不合理性,请及时寻求专业拆迁维权律师的帮助,他们将能够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开展谈判以及与中央电视台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合作等多种途径,为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援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遗产房拆迁一方不签字还可以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拆迁事宜未签署协议之际,政府是否有权强行拆除房屋,通常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
首先,若签署协议之事宜尚未完成且在法定时间框架内已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则政府无权实施强拆行为,否则即构成非法强拆;
其次,仅存在签署协议方面的问题,且在法定时限内未启动法律程序,同时仍拒绝搬迁离开的情况下,政府机关方可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拆除的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具备法律约束力;
(2)经由法院严格审核后,确认拆迁决定所认定的事实清晰明确、适用法律准确无误、程序规范合法,且该决定必须由依法享有裁决权力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件,并向被强制拆迁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只有在被拆迁人未能主动进行拆除的前提下,政府方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审批程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
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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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宅被认定为违建该怎么办
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及土地证的,仅属于无证房屋,不一定构成违章建筑,无证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如果家里有祖宅的,可以看看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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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区分两种土地使用权的定义及性质。
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我国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所拥有的权益;
而宅基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照法律规定,获得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私人类建筑的权力。
其次,二者的使用主体存在显著差异。
宅基地使用权仅为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享有的权益,非本集体成员无法享有此项权利;
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范围则无任何限制。
再者,二者所涉及的土地权限也有所区别。
宅基地使用权人所能使用的土地,仅仅局限于农村集体土地;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这里所提到的建设用地,特指国家所有的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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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祖宅后人怎么继承的?
老人去世后,对于老家的祖宅,如果有遗嘱的,应该遵照遗嘱的规定继承,若是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顺序进行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老宅的所有权,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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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审判监督庭是法院的重要部门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审监庭,作为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专门审判监督机构,它作为审判委员会的常设办事部门,主要负责审判质效的监督和评估工作。
审判监督,顾名思义,即针对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机制,其监督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等外部力量,同时也涵盖了各级人民法院内部的上下级关系,即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
审判监督的具体实施方式多种多样,其中包括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以及由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此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的监督也是审判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拆迁房过户税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的具体赔偿金额需依据实际状况而定,建议在拆迁行动开始前,务必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并妥善处理好各项赔偿事宜。
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所述:
(被拆迁户或租户)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在未能提供周转住房的情況下产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出过渡期限所产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由于停产、停业导致经济损失的赔偿费。
若拆迁人能为拆迁房屋使用者提供周转住房并且居民在此居住,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将归零。
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类别的房屋,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同样将归零。
当被拆迁人能够获得补偿时,说明该房屋已经不再自用。
征地拆迁须秉承着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进行,拆迁款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得以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全部支付,否则,有关方面有权拒绝向其移交土地及房产。
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地理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被征收人也应对此给予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披露。
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是通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实现的,双方就安置的方式、地点以及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并将这些内容明确规定在拆迁协议之中。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就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
一旦主管部门做出裁决,这便构成了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一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出现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双方可尝试以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这种方式依赖于双方在某种程度上的相互妥协与退让,以期达成共识并解决问题;
其次,引入第三方介入,作为调停者,使争议各方能达成互相理解以及让步的共识,从而化解矛盾;
再者,通过仲裁的方式。
这是一种将争端交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最后,对于涉及到较严重法律责任的纠纷,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房屋买卖的详细流程如下:
首先,买卖双方需建立起信息交流的渠道,以便买方能够全面地了解房屋的整体现状及其产权状况;
其次,若卖方提供的房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具备上市交易资格,则买卖双方可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接着,买卖双方共同向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核;
随后,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最后,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所需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首先,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若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也须提交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其次,卖方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再次,若出售的是共有房屋,卖方还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此外,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也必不可少;
当事人亦可委托公证机关代为起草;
最后,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还需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购房的批准文件;
此外,公证机关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总而言之,当房屋买卖合同出现争议时,当事人可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若协商无果,可考虑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在签订了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前提下,也可选择申请仲裁。
至于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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