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为什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要弄清楚犯罪和行政拘留的概念,犯罪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当然不会行政拘留,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刑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次,看看未成年人行政拘留的条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从上述情况来看,这种立法就是保护未成年人,对于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主要是教育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