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不合法的。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欠条无效,因为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
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欠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证据。
同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