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公诉案件法庭调查的顺序是怎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诉人宣读书。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公诉人宣读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讼状。
(2)被告人、被害人应就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公诉人宣读书后,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则应就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否认指控,应允许其陈述辩解意见。被告人陈述之后,应允许被害人根据书对犯罪的指控陈述自己受害的经过。
(3)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
(4)出示、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