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的期限是半年,如果半年内不能执行完毕,一般会中止执行,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再恢复执行.其实各地执行措施和程序是有一点差别的.可以说执行是案件的最后一个程序,判决被申请执行后,当事人或者执行法官发现判决错误均可以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所说的申诉程序.这里针对的是判决书.执行难是普遍性的问题,要多理解法官的工作.如果确实执行法官拖延不执行,对此不能申诉,但可以向其领导反映情况.一般来讲执行法官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确实执行不能,执行法官是没什么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