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问题没有统一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状如果考虑节约,可以双面打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应当向人民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