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变更是指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认为的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行政行为。里的“判决变更”是指判决原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进行变更,而非直接对行政处罚予以变更。
改判是很明确的更改原来所作的判决。改判不只是在行政诉讼中出现,其它诉讼也是存在改判的,判决变更则是针对行政诉讼。
撤销判决是对判决予以撤销或发回再审。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可以判决变更。 人民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