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三种。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决的执行。根据上述规定,申诉人的范围是指:
(1)当事人,包括自诉人、被害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3)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
申诉人的申诉内容,可以是对
第一审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申诉,也可以对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申诉。人民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并按诉讼程序进行审查处理。对审查处理的结果,应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