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先按照法定程序确认监护人,由监护人承担监护义务。
二、法律规定刑诉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可见,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该规定比较原则,在实践中不好操作。如对精神病人所实施的暴力行为,如何判断其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了公民人身安全认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司法人员对精神病人实施的行为按照什么证据标准进行实体审查对鉴定结论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在两份或者多份鉴定意见结论出现不一致甚至矛盾的情形下,如何进行综合性审查和判断对“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状态由谁来评估等等,都困扰着强制医疗案件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