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婚后公婆赠与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和丈夫婚后没有住房,暂时和婆婆公公住在一起,后来婆婆公公用自己的积蓄,为我们一家购置了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并将该房赠与了我丈夫。后来也办理了过户,房产证上名字是我丈夫的。现在我和丈夫因感情出现问题正闹离婚,对该房的分割发生争议,我丈夫说该房是其个人财产,请问:该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丈夫的个人财产铁东区读者王女士 根据以前的规定,对于父母赠与的财产,只要父母没有明示是赠给自己子女一方的,均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新司法解释对这一情况作了相反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据此,王女士无权要求分割公婆赠与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