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一般自受理之日二个月内审结,死刑案件经省一级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最高人民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