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的表现有:
1、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2、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建立事实婚姻关系。
3、重婚主体分为两种: 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 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重婚属于自诉案件,只要当事人向提讼时,才可以对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