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未婚同居的不再是非法同居而统称为同居关系。
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我认为其婚姻法律效力待定,有待于当事人采取积极的态度予以确定。同居五年没有结婚具体是指没有办理酒席还是没有办理结婚证?应该属于事实婚姻,根据《婚姻法》规定属于违法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即婚姻登记。孩子则属于非婚生子,我国《婚姻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