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离婚时婚前财产被另一方挥霍了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另一方发现对方由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