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般不认定为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情形,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了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会把通奸说成是被,这种情况一般不能认定为构成罪。
第二种情形,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如何,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事情发生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问题等等。如果不能确认是违背妇女意志而发生性关系的,一般不适合按罪论处。如果确认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则以罪惩处。
第三种情形,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该妇女并未告发,后该妇女又多次自愿与该名男子发生性关系的,一般不适合以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