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男方不得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另外,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
以上就是可以要求离婚的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诉讼离婚的,需啊哟当事人熟悉法律程序,不然可能造成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我们建议您先咨询专业婚姻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