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为什么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人民陪审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失信被执行人不执行的裁判,本身不尊重法律和司法权威,也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不宜作为裁判者参与到人民对案件的审理中来,因此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排除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范围之外。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或者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人民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意味着曾被纳入的人员履行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重新获取担任人民陪审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