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权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也是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一、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六、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