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四个月是不可以去公安机关立案的。 欠薪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直接管辖范围,被欠薪者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的,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对于恶意欠薪,需要自行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仲裁,仲裁后公司有能力自行,依然恶意不执行,构成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劳动监察部门移交公安机关,此时,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