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高度:住宅层高,指地(楼)面至上一层楼板或屋面板顶面之间的垂直高度;室内净高,指地(楼)面至上部楼板或屋面板底面之间的垂直高度。根据国家有关规范: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
40,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
10,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10。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20。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表净距不得低于
1.
90,且不得影响门、窗开启。达不到准则能够向当地的房屋局、建设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