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患者治疗期间医疗费用不是全部由国家负担。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感染的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
一是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流行期间,对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感染的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明确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感染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有关规定执行。即对异地就医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所需资金由就医地财政先行支付,财政对就医地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