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委托事项未完成时是否可以要求退还钱款问题解答如下,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牛某与杨某之间是委托关系,牛某向杨某预付了30万元的费用,委托杨某办理其孩子就读重点大学事宜,双方在付款时已明确约定未完成委托事项费用应全数退还。因此,在委托合同成立后,双方均应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受托人杨某收取牛某的费用后,在未能完成受托事项时,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将预付费用退还牛某。因第三人郑某是杨某选任,转委托未经委托人牛某同意,同时,杨某也存在选任的重大过失,应承担返还责任。因此,牛某要求杨某退款的请求可以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