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属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法通则》在第二章“公民(自然人)”中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规定,涉及条文共三条,其中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在第2条中对个体工商户的予以定义,即“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由此可见,个体工商户是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在民事程序及实体法律上属于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与法人存在本质区别,也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