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存在的法律概念,是指使用花言巧语诱骗与其发生肉体上的关系称之为,并没有采取暴力手段达到发生关系的目的,不构成罪。 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