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物权法中的“物”指的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1、主物权和从物权的区别
(1)主物权:“从物权”的对称,不以他种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不因他种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影响其效力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等。
(2)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3)二者的区别在于是不是必须依附一定的权利而存在,主物权是存在的,从物权是必须依附的,但主物权是可以转化成从物权的。
2、主物和从物的区别(1)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
(2)凡两种以上的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的组合在一起,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
(3)配合主物的作用而起辅助作用的为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