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商场无条件退货细则如下:
1、未经使用、不损害下一位消费者权益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货。
2、虽经试用、但不走样、无损污、包装完好、不影响再销售的一般日用消费品,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3、经质量主管机关监测定性确属质量问题的商品,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4、国家“三包”规定不能退换的降等、降级的处理商品等,不损不污、不影响再销售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5、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组合音响、收音机、录音机、摄影机、空调机等各种家电产品未向消费者当场开箱检验的,消费者开箱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无须理由可以退换(缺少附件应给予补上);经测试校验,售后发现主要零部件故障的内在质量问题,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6、售出商品质量、型号发现与实际不符,未经使用,保持原状的,15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7、照相机、手表等精密高档消费品,如商品质量有问题,经检测定性后,7天内无须理由可以退换。
8、黄铂金饰品、珠宝饰品、玉器、玻璃器皿、陶瓷用品、贵重工艺礼品和1000元以上的商品等,经检测定性后属于质量问题的15天内可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