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离婚只有一项依据,即婚姻已不可挽回地破裂了。具体来讲,离婚有两条杠子,一条是必须夫妻分居不少于十二个月,这是一条硬杠子,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例外。另一条是需要结婚两年以上,这是一条软杠子,通常可以克服。说它简单,是因为是否判决离婚首先看是否分居,没有分居,就谈不上离婚,分居是婚姻破裂的象征和前兆。说它客观,是因为它运用了十二个月的时间概念,而不是任由法官由分居时间的长短来判案。其直接结果,就是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无关。只要分居到了十二个月,即使应答方不同意,申请人也可申请离婚并成功获得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