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离婚诉讼中,有不少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恼对方恶意负债或转移财产,遇到此类问题时总感觉束手无策。深圳马成律师团胡珺律师根据自己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总结如下:
一、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三、可采取的一般对策: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录其开户行,无论对方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请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不动产的:既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其它凭证;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因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有什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到深圳知名律师团马成律师团网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