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出现通常的质量问题,也就是房屋质量出现瑕疵,比如说,屋顶、墙壁渗水、渗水问题,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沙问题,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问题,厕所、厨房、盥洗室、阳台地面泛水、积水、渗水问题,电线漏电、灯具坠落、管道堵塞、暖气不热问题等等。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而不能要求退房。通常来说,房屋交付前对比较明显的或者已知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就应当向开发商提议来,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另一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解决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受延时交房的职责,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通常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寓居使用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花费,应当由开发商承受。开发商拒却修复或者在合法时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花费及修复期间导致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开发商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