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企图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也就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现该事实的,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再次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所以主张对方转移财产的,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建议当事人在前做好相关的证据的搜集工作。如果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没有办法搜集证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人民有权向个人和单位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能拒绝。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检法可以向银行要求提供对方的账户信息和流水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事实。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