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情况下,在案件判决生效前,家属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有以下两种:
1、在审查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者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处长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临时离所回家探视。回家探视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