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
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讼保全、诉前保全、执行前保全三种。
债权人在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在前申请做诉前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