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管制执行期间的罪犯不能去哪些场所?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不能去娱乐场所。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也不能去大型群众活动的场所和中小学等教育区及周边地区。 相关法律可参考: 《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人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以下一类或者几类区域、场所:
(一)禁止进入夜总会、酒吧、迪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禁止进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三)禁止进入中小学校区、幼儿园园区及周边地区,确因本人就学、居住等原因,经执行机关批准的除外;
(四)其他确有必要禁止进入的区域、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