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超标电动车上公路行驶,交通警察是有权力扣押处罚的。《关于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办法》是交通警察扣押处罚的基本依据。
二、超标电动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5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下发的一道通知,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三、超标车就是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算超标车,不准上路的车主要是速度的控制,对重量并不太多的过问。
四、《关于非机动车车辆管理办法》办法所称非机动车分三类:
1、自行车。
2、机踏两用车,包括三轮机踏两用车。
3、人力车,包括二轮货车、三轮货车、三轮客车、残疾人乘用车。
五、《城市交通规则》:
第五十五条 对违犯本规则的人,公安机关有权按情节作下列处理:
(一)违犯本规则情节轻微,尚未发生事故,一般给予批评教育。
(二)违犯本规则情节严重或发生事故,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扣留驾驶执照、拘役处罚。
(三)因违犯本规则发生严重事故,需受刑事处罚时,移送人民或人民检察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