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因抚养费纠纷而的离婚案件非常普遍。夫妻办理离婚,若当时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且无生活能力的,不与其生活的一方按照法规必须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抚养费用。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原告可向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等措施,属于特殊经济情况,无力支付的可进行协商。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婚姻法相关规定及解读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反映,由一审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二、如何执行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父母离婚后,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发生改变。就算是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那方,也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然后履行应负的抚养义务。
三、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四、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男方月收入算比例确定,包括教育经费、生活费等。男方经济困难无力支付的,可据情况协商,给付部分。离婚时协商好其中一方给付抚养费,有能力但拒绝履行义务的,可要求变卖财产,强制执行。无经济能力的子女对抚养费可提出合理要求。关于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等问题,有疑问可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