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这个问题的本意应该是说,继承了被继承人的房产等不动产,但被继承人同时还有生前个人债务没有清偿,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继承人不仅要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同时也要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说,继承人既然继承了财产,那么也应当承担还款的义务。偿还债务的方式,可以用继承来的遗产来偿还,也可以用个人财产来偿还。总之,被继承人的财产和债务,不可分离,不能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这对债权人不公平。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有多位继承人的,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了,那么放弃继承的人不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也就是说,父债子还,那是旧时代的说法了,当下要根据实际情况公平处理,尤其是对于非法债务、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即便继承人继承了遗产,那也有权对债务真实性、合法性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