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民事责任怎么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具体的赔偿项目有:
一、丧葬费:是指办理丧葬事宜的必需的费用。标准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死者家属的抚慰金及死者家庭遭受损失的补偿金。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60周岁以下的,补偿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死者生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生活费用。以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不满18周岁的抚养到18周岁。失去劳动能力的:60周岁以下的抚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增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四、精神抚慰金: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五、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笔者认为,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构成犯罪案件的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应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