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孩子是媳妇带来的,想改我的姓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律规定了人有姓名自由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19条的规定虽然针对的是父或母单方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这样一个具体情况,但它所依据和确立的是一个基本原则:父或母无权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为
第三人姓氏。依据该原则,这种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恢复原状,即恢复子女的原有姓氏。
2、根据《继承法》,妻子作为丈夫的法定
第一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除非丈夫有特别遗嘱不给妻子。
《婚姻法》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