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不用吧!意见书只是参考意见,是交通部门对事故认定的依据,你要推翻只能向了,从法律上讲意见书只是一个意见而已,是的参考依据不再是认定依据了,你对此异议可以请有资质的公司等鉴定,也可以请上级部门鉴定。你在做之前最好想清楚,一般情况下,初次鉴定就是最终鉴定,除非对方贿赂了有关的人,或有关系。从个人来说你会为一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做出错误鉴定吗况且大部分交通事故不用做鉴定的,只有重大伤亡才会那么细分的,一般的小事故,一个让行规定就行了,还去定什么双方车速,轮胎痕迹,谁先驶出了等,只有没事找事闲的的才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