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看守所探视时间的规定是要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保障的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一般的探视规定内容如下“
(1)在押人员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2)在押人员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在押人员。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在押人员回家探视。
(3)在押人员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4)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公诉的案件,在押人员在接到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