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保险理赔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一、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二、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结案时要注意: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三、递交索赔单证。
四、领赔偿款。
《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