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过刑罚的人不能从事以下职业: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破产管理人、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业特定从业人员。
对于受过刑罚的人,除了本人有很多职业不能从事以外,国家的法律对于其子女也是有很多限制的。子女对近亲属的犯罪记录有正确认识的,在当兵、报考警校、报考军校政审的时候,一般没有影响。但是同等条件下,竞争优势较小。一些院校保密专业招生、保密单位、军队保密单位招员对政审要求很高。公务员政审一般不接受近亲属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记录、正在服刑、从事邪教活动的子女。本人如果曾经被治安罚款、治安拘留、受过刑事处罚的,当兵政审直接淘汰。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相关录取、政审的规定,父母有刑事犯罪记录的,对子女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会影响其直系子女、父母、配偶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考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