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割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0-09-21 鄂尔多斯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对于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割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1、离婚协议可以返悔吗?
    解释
    (二)
    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的,人民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解释
    (二)的立法本意,离婚协议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订立,立约双方即应当遵守,但合同法规定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对于离婚协议订立后一年内,由于履行发生的争议,人民是受理的,在查明没有致使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后,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请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解释
    (二)中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提交的“协议”,是已经生效的协议,而不是指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在没有离婚之前,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协议,没有离婚,协议就没有生效,不能作为人民作为离婚财产分割的充分、全面的依据,而只能被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充分参考。
    2、 离婚时,能否返还“礼金”?
    “礼金”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习俗,虽然不被法律赞许,但谁也避免不掉。笔者二OOO年结婚之时,也曾给过爱妻一千零一元(千里挑
    一)礼金:),当然,那时已流行万里挑一甚至十万里挑一了。正因为礼金数额巨大,凝含有馈赠者甚至馈赠者父母的毕生心血,因此,当夫妻双方反目时,馈赠方往往要求对方返还。
    对于礼金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此次制订的解释
    (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但是,对于婚后一方给付礼金的行为,仍虽然法律争议:
    (1)婚后,一方给付另一方礼金,是否共同财产的问题。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那么,一方给付另一方的礼金,也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赠与”,这部分“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约定”呢?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赠与方还可以拿到礼金的一半;如果是对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只能属于受赠方。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宜,理由是,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约定财产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只要当事人送礼金时,没有附上书面形式以表决心,就应当属于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给付另一方礼,是否共同财产的问题。同上理由,结合解释
    (二)
    第二十二条,该赠与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什么是“共同财产”,可不是像一般当事人想像的那么容易认定其范围。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 工资、奖金;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
    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呵呵,因此,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可以根据这条法律规定“留一手”哦。赠与也是一样,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一条款是“兜底条款”,列举式的法律条文自然不能包括万象,总归怕有遗漏之处,因此,留出个布袋口供在实际处理案件时自由裁量。但正因为该条有不明确具体之处,因此,实践中难以把握。为此,解释
    (二)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注意了,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这一条看似简单,实际非常深澳呵。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这不是在重复废话:
    首先,什么是投资?汉语大词典说,投资(Investment) 投资是指创造新资产的过程。那么,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不是“投资”呢?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是不是“投资”呢?
    一方婚前的储蓄,是不是“投资”呢?
    ……
    以上各种情况都存在“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简单。
    其次,什么是“收益”?是专指增值部分,还是包含本金?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好理解,就是发到手上了或打到户头上了。但“应当取得”怎样理解呢?以什么为标准进行衡量呢?这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当然也存在什么是“应当取得”的问题。
    4、对军人在财产分割方面的特殊保护。
    军队稳定关系国计民生,因此,不仅对于军婚做特别保护,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而且在财产分割时,对于军人也有特别的规定。
    解释
    (二)十四条规定: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又规定,“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为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因为实践中笔者代理的案件90%都是非军婚案件,(2020年仅代理二起),因此,对于该条的理解在此不详述。
    5、对于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票的分割如何处理?
    上海是中国唯二的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上海人炒股,不仅炒得早炒得好,而且非常具有普遍性。所以,在离婚时,几乎每一个案件都会遇到股票分割析产问题。一般处理的方式是,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价格基准,若协商不成,在查清具体数目后,确定一个基准日作价折算成人民币分割。若按市价分配有困难时, (比如一方有合理依据坚持按股份分割,或股市涨幅趋势较大)人民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这在实践操作中具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灵活掌握。比如,现在有些外资公司,为鼓励员工好好安心工作,以未上市较低价格转让给员工股票,在员工离婚时,该部分股票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但肯定不能按购入价分割,而市值又不好确定。因此,也可按股份数额分割。债券、基金分割办法也是如此。
    6、夫妻在公司中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分割?
    这不单单是婚姻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处理时,还要参照公司法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

    一: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判决;

    二,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的情况。解释
    (二)十六条规定:
    1)、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2)、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份额和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同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实践中处理涉及公司股权的离婚案件,耗费时间和精力较长,法律问题涉及相对也较为复杂,往往的判决还要等公司的股东决议,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难已把握,因此,是律师发挥作用的地方,也是婚姻律师可以挣到钱的地方。
    7、夫妻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应该说,解释
    (二)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处理原则是与第十六条公司股份处理基本相同。但由于公司法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同,特别是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只能转让,不能抽资,而合伙企业可以退伙退资,因此,允许是合伙人一方退伙,由处理退伙资产,这一点与公司股权处理不同,其他各点相同。
    8、夫妻一方名义投资的独资企业,离婚时如何分割?
    因为不涉及到
    第三人权益,故处理起来相对简单。解释
    (二)十八条规定:
    1)如果一方要企业的经营权,要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取得企业一方补偿另一方。
    2)双方如果都要企业经营权,由双方竞价,按出价高的竞价额给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愿经营企业的,一般中止离婚案件的审理,告之双方清算注销该企业,如果尚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分割。
    9、婚前租承公房,婚后房改购为产权房的处理?
    解释
    (二)十九条已明确,不论产权证记载是哪一方的名子,均作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0、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
    上海近两年房价上涨结棍,离婚时肯定不愿意按合同购买价格分割。如果:
    1) 双方均要房,组织竞价;
    2) 一方得房一方得款,房价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相关审计部门对房屋作价评估。
    3) 双方均不要房子的,由原告、被告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后,再处理。
    1
    1、离婚时,没有取得房产证,或没有取得完全产权如何处理?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要处理。
    解释
    (二)这样的规定,是有道理的。不能处理产权不明的财产归属,更不能加以分割。
    1
    2、父母出资为夫妻购房,离婚时该出资如何认定?
    在寸土寸金的上海,能拥有一套属于小夫妻的房子,是年青夫妻的愿望。为了使儿女愿望变成现实,同时尽到父母的爱心,“父母出资付首付、独女挣钱还房贷”的现象在沪非常普遍。对于该出资,解释
    (二)规定:
    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注意:以上两种情况,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1
    3、婚前债务一定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般而言,婚前债务由婚前借贷一方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借债人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除外。因此,婚前债务一定由借贷人偿还的观念是不对的。
    1
    4、夫妻一方所借的外债,另一方未在欠条上签字,就不用承担还债责任吗?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况除外。笔者曾有一个案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一个人借款用于购房投资,在离婚时,女方主张该借款应由男方一个人还,并否认该借款成立。在处理该案时,因债务女方否认债务成立,又不能追加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参与案件,故对于债务未做处理,告之男方可让债权人另案。若另案,女方是应该承担还债义务的。
    全文
    13 2020-09-2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南京尾号2853,3分钟前咨询问题
苏州尾号9815,2分钟前咨询问题
无锡尾号9300,3分钟前咨询问题
常州尾号5842,4分钟前咨询问题
南通尾号7523,2分钟前咨询问题
镇江尾号3676,3分钟前咨询问题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8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割
一键咨询
  • 156****1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8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乌兰察布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3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1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伦贝尔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1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4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彦淖尔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4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拉善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尔多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6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巴彦淖尔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6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5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7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乌兰察布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7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锡林郭勒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7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赤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呼和浩特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4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盐城180****420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508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771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财产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在离婚的时候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财产的分割了,财产有积极的财产,也有消极的财产,如对外的债务。那关于对外债务是如何来进行分割的?现在律图的小编为您解答。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离婚财产债务的分割呢?
离婚债务一般情况下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即无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抚养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照顾方少分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离婚财产分割,不知道具体财产信息
[律师回复] 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知道具体财产信息,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法:
一、自行收集证据
1. 银行账户信息
   - 查看共同账户: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的银行账户,可以收集银行存折、银行卡,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到银行柜台查询账户流水,了解资金的进出情况,包括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大额转账等。
   - 留意个人账户线索:回忆对方可能使用的银行,比如对方工资卡的发卡行。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调查令,去银行调查对方的个人账户信息,但需要提供一些基本线索,如银行名称、卡号的部分数字等。
2. 房产信息
   - 查询共有房产:回忆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查看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了解房产的位置、面积、产权归属等信息。如果房产证在对方手中,可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凭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查询夫妻共有房产的登记情况。
   - 查找可能的隐匿房产:注意对方是否有异常的资金支出,可能用于购买房产。也可以查看对方的通讯记录、邮件等,寻找有关房产购买或租赁的线索。
3. 车辆信息
   - 确定共有车辆:收集车辆行驶证,明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登记日期等信息。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车辆,其价值需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进行评估。
   - 调查隐匿车辆情况:观察对方是否有使用车辆但车辆登记信息不明的情况,或者是否有异常的大额支出可能用于购车。可以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登记在谁的名下。
4. 投资信息
   - 股票和基金:了解夫妻双方是否有股票账户或基金账户。如果知道账户信息,可以通过证券交易软件或基金公司官网查询账户资产情况。如果不清楚账户,可在离婚诉讼中申请法院调查,提供对方可能开户的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的线索,如对方经常关注的金融资讯平台、提及的金融机构名称等。
   - 企业投资:查看对方是否有投资企业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股东信息,看对方是否是企业股东,以及其股权份额、企业经营状况等,因为企业股权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二、借助法律手段
1.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自己无法获取对方的财产信息,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调查取证。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投资等财产信息进行调查。但是,申请法院调查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初步的证据线索。
2. 要求对方如实申报财产
   - 在诉讼程序中,可以要求对方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有义务如实申报财产,如果一方隐瞒、转移财产,在财产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发现对方申报不实,可以向法院提出,由法院进行核实和处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离婚债务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现行《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判决: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离婚时财产和债务如何分割
在我国婚姻的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平分割这类婚姻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在办理分割时不予进行分割。这类当事人应积极的提供证明文件,我国的民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对这类离婚纠纷案件进行办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7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财产债务分割怎么确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抚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以及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