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房地产行业的运作过程中,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普遍现象,施工单位要靠着工程款给工人发工资,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会引发劳资纠纷,那么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一些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都是套用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从各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权利义务,但还有很多是通用条款没有规定的,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例如,对于工程变更追加造成工期顺延的具体计算方式,通用条款就没有规定。
(二)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合同签证管理。签证对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到竣工结算、工程索赔的签证资料,施工企业应当特别重视。如果建筑公司能够拿到业主就工期顺延的签证合同,建筑公司就可以对抗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并避免最后的不利后果。
(三)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