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当事人如果拟在合肥居住6个月以上,需要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房产证,在合肥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到合肥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二条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5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第十九条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或者连续就读,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申领居住证。居住在单位或者学校集体宿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单位或者学校统一代为申领居住证。第二十条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近期1英寸免冠相片1张和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住所、职业或者就读等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符合申领条件且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一条居住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相片、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第二十二条持本省其他行政区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到本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以持原居住证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改签,居住时间自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