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三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规定: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撤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