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 以上是担保法的司法解释。至于你是否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