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模仿他人网站首页属不属于犯法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模仿不违法,未经授权的复制和抄袭违法。
未经授权的复制包括完整的复制或对其中部分作品的复制,比如另存其中构成作品的后采用等。
抄袭与模仿之间的界限有时并不那么明确,在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况认定。
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应当认定两者相同;无实质性差异的,应当认定两者近似。
所以,可以借鉴其设计思路,而不能从网页结构布局、形状、背景色彩、动画、、美术、栏目设置等方面全盘照搬。
简而言之,不能实质性相同。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