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日,兄弟俩又为了一些小事吵了起来。张某越想越气,一气之下买了一瓶汽油,想报复哥哥。张某考虑到放火烧别人的房子是犯法的,于是将整瓶汽油都倒在了自家的家具上,点燃后离开。火势迅速扩大,滚滚浓烟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居民们及时赶来将火扑灭,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请问,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综观此案,张某的行为涉嫌放火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罪构成要件中放火焚烧的对象并不是构成放火罪的决定因素,也就是说,构成放火罪并只不局限于焚烧他人财物,烧毁自己的财物,也可能构成该罪。是否构成放火罪的关键,主要是看是否危害公共安全,包括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也包括虽未造成实际损害结果,但足以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无论放火烧毁谁的财物,但是如果放火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认为是放火罪,比如行为人的家是独门独院,距他人的房屋等财物较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家的房屋,对此就不应构成放火罪。反之,如果放火行为足以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使所烧的是自己家的房屋或其他财物,也应以放火罪论处。 此案中,张某明知放火烧别人的房子是犯法的,但为了报复哥哥而又同时想逃避法律的制裁,采用放火点燃自家的物品的方式,进而达到烧毁哥哥家的目的,其放火的故意是非常明显的。虽然最后由于周边居民及时赶来将火扑灭,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张某的这种行为已经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对张某应当以放火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